消防應急照明也稱事故照明,是指因正常照明的電源發生故障而啟用的照明。根據國際照明委員會CIE NO.49號文應急照明包括備用照明、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
一、消防備用照明:是指正常照明失效時,為繼續工作(或暫時繼續工作)而設置的照明。繼續工作的備用照明,通常設在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的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室等。暫時繼續工作的備用照明,通常設在人員密集場所,如觀眾廳、建筑面積超過1500m2的展覽廳、避難層及建筑面積超過200m2的演播室等。
二、消防疏散照明:是指為了人員在火災情況下,能從室內撤離至室外(或某一安全地區)而設置的照明,包括安全出口標志燈、疏散指示標志燈和疏散照明燈三種。
1、消防安全出口標志燈:通常設置在疏散門口的上方。在首層的疏散樓梯應安裝于樓梯口的里側上方,其安裝高度不應低于2米。
2、消防疏散指示標志燈:通常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米以下的墻面上。《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以下簡稱《民規》)24.7.6條規定:走道上的指示標志燈間距不宜大于15m
3、消防疏散照明燈:通常設在高層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和長度大于20m的內走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前室的頂棚或墻面上。
消防應急燈的種類有哪些?以上就是湖南大唐電氣小編給大家講解的關于消防應急燈的種類介紹,大家看完之后有沒有對消防應急燈有了更深入的認識。消防應急燈主要分為備用照明、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幾種,具體的細分類和規范可以重點參照上述內容。更多有關消防應急燈的資訊歡迎閱讀《如何辨別真假消防應急燈?大唐電氣一分鐘帶你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