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4大短板
1)燈具采用強電AC220V供電,容易導致人員觸電事故,存在安全隱患。
2)疏散指示方向固定,不能有序地引導人員疏散遠離火場;
3)疏散指示標志燈故障時系統無檢修提示,維護困難,維護成本高;
4)傳統燈具功率大耗電高,不節能環保。
1、針對建筑物內任意位置均有疏散方案,火災時基于自適應算法軟件自動形成最佳疏散路徑,標志燈按最佳路徑指示疏散方向;
2、安全電壓供電,確保安裝、維護、使用人員人身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燈閃爍發光,透光性好;
3、疏散指示標志燈故障時,系統提示故障提示便于檢修;
4、消防應急燈具在產品性能、可靠性方面都優于普通民用燈具,在火災中能夠提供更加可靠的照明和疏散指示;
5、燈具防護等級高,對外界的機械沖擊和研磨耐受能力強;系統各個組成部分外殼的防護等級不低于IP30要求,安裝在室外或地面上時,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67;
6、系統使用壽命長;與傳統系統自檢功能不同,為保護備電,系統持續主電工作48h后每隔(30±2)d自動由主電工作狀態轉入應急工作狀態并持續30s~180s,然后自動恢復到主電工作狀態。系統持續主電工作每隔一年自動由主電工作狀態轉入應急工作狀態并持續至放電終止,然后自動恢復到主電工作狀態,持續應急工作時間不少于30min。
建筑對燈具照度的4個要求
1、樓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于5.0lx;
2、人員密集場所、避難層(間)內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于3.0lx;病房樓或手術室內的避難間不應低于10.0lx;
3、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應低于1.0lx;
4、消防控制室、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配電室、防煙與排煙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間的消防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火災時,消防應急照明轉換時間要求
1、對于人員密集場所,人員的流動性大,人員特征和狀態復雜,較長時間中斷照明必定會導致撞傷、踩傷等傷亡情況發生,所以人員密集高危場所的應急轉換時間不應大于0.25s;
2、其他場所燈具光源應急點亮的響應時間不應大于5s;
3、具有兩種及以上疏散指示方案的場所,標志燈光源點亮、熄滅的響應時間不應大于5s;
4、系統應急工作時間不應小于90min
1、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經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配接消防應急燈具;
2、每個應急供電回路所配接的燈具數量不宜超過60只;
3、安全電壓燈具的供電電路回路的工作電流不宜大于6A;
4、應急照明集中電源、分配電裝置及應急照明配電箱的輸入及輸出配電回路中不裝設剩余電流動作脫扣和保護裝置。
智能應急照明與智能疏散指示系統,在主要功能、技術含量等方面會有一定的差異,總體而言,智能應急照明更為智能,達到的效果往往會更好。在選擇智能應急照明與疏散指示系統的時候,可結合使用場所的需求來定。如需了解更多相關內容可以閱讀《智能疏散廠家哪家好,2020智能疏散系統廠家推薦[全網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