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智能應急照明系統制器的選型應契合下列規定:
(1)應挑選具有能接納火災報警操控器或消防聯動操控器干接點信號或DC24V信號接口的產品;
(2)應急照明控制器選用通訊協議與消防聯動操控器通訊時,應挑選與消防聯動操控器的通訊接口和通訊協議的兼容性滿足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體系組件兼容性要求》GB22134有關規定的產品;
(3)在隧道場所、濕潤場所,應挑選防護等級不低于IP65的產品;在電氣豎井內,應挑選防護等級不低于IP33的產品;
(4)操控器的蓄電池電源宜優先挑選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屬等對環境有害物質的蓄電池。
二、任一臺智能應急照明系統操控器直接操控燈具的總數量不應大于3200。
三、智能應急照明系統操控器的主電源應由消防電源供電;操控器的自帶蓄電池電源應至少使操控器在主電源中斷后作業3h。
操控器是火災應急照明和分散指示體系的體系主機。所以智能應急照明系統操控器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我們在收購修建用消防器材時,一定要挑選正規品牌的產品。
智能應急照明系統的控制器對于智能應急照明系統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在生產時需要嚴格的按照標準來進行生產。小編的文章就到這里了,謝謝大家的閱讀。《智能應急照明系統在營救工作中起著什么樣的作用,看完本文你就知道了【今日分享】》